市政府作出扶持揭阳市(国际)金属材料市场做大做强的有关问题的决定
7月8日上午,陈奕威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讨论关于扶持揭阳市(国际)金属材料市场做大做强的有关问题,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为进一步增强我市金属材料市场的区域竞争力和吸引力,扶持金属材料市场做大做强,同意给予该市场以下优惠措施:1、进入金属材料市场内经营的业户堤围防护费到2010年底减半征收,由市场举办者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经营户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按实征收。2、金属材料市场范围内应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从2008年开始征收,到2010年底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按地方所得部分的50%额度安排扶持市场举办者,一年一度结算,次年一次性返还。3、进入金属材料市场内的商业企业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上,并拥有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的,可办理企业集团登记,工商部门应给予方便。4、对金属材料市场内的经营户,从市场开业到2010年底市场管理费按每月150元收取,2011年起收费标准由东山区管委会会同市工商局协商确定。5、市房管局要尽快为该市场办理房地产证,在未办理房地产证之前,进场经营户如果与市场举办者签订有关租赁协议,工商部门应予办理有关证照。6、为支持市场发展,揭阳供电局要为金属材料市场内的所有企业用电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7、市交警部门要积极做好市场周围的交通服务,为该市场制作的道路指引路牌费用减半收取,所减部分由市财政在交通基础设施配套费拨补。8、凡是进入金属材料市场经营的客商子女享受东山区居民免费义务教育、城镇医保等福利待遇,由东山区管委负责落实。9、东山区管委要协调有关部门负责整顿好市场内及周边的搬运和运输市场秩序,严惩欺行霸市行为。10、对金属材料市场实行“绿卡”制度,除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专项检查外,海关、税务、工商、安监、消防等部门的正常检查必须报告挂钩的领导同志,其他部门的检查须报东山管委会申办行政检查许可证。同时市场举办者要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切实负起市场管理者的责任。
(二)东山区管委会要加大对该市场清理整顿力度,并督促市场举办者积极招商引资,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更多较大规模的经营户进场经营,形成经营规模,尽快做强做大。
(三)市质监局要加快国家不锈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步伐,抓紧做好该中心的规划、设计、建设工作,达到国家级不锈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计标准的要求,确保通过国家验收。市财政局、东山区管委会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为增强金属材料市场经营户的纳税意识,平衡税负,吸引更多较大规模的经营户进场经营,同意由东山区管委会牵头东山区国税局、地税局、参照佛山等地税负水平,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征管措施,并组织实施;市国税局、地税局要在业务上支持和指导东山区税务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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